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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三站暨2023年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U15-17(南方赛区)选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日期: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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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市运动技术学院,有关单位:

受疫情影响,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三站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比赛名称仍为“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三站”。

根据中国羽毛球协会竞赛安排和有关规定,2023年4月举行的“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三站”同时为2023年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U15-17(南方赛区)重庆市选拔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3年3月30日

(联系人:梁华山,联系电话:61665152)


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三站暨2023年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

U15-17(南方赛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比赛由重庆市体育局主办,万盛经开区体育局承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4月8日-9日,万盛经开区文体中心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各区县、体育俱乐部、中小学校或个人。

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且在赛前一个月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确定身体健康,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具有重庆市居民身份证的适龄运动员。

2.已代表重庆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运动员。注册运动员不受是否重庆市户籍限制,但非重庆籍运动员代表重庆在全国注册的注册期不少于4年,未满16周岁的注册期须到16周岁。

(二)已代表外省区市在中国羽协备案或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项目设置、年龄组别、报名人数

(一)项目设置

1.各组别分别设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2.运动员可兼项参赛。

(二)年龄组别(不得以小打大或以大打小)

1.15岁组:必须是2008年出生。

2.16-17岁组:必须是2006-2007年出生。

(三)报名人数

1.各代表队报名人数不限,代表队最多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人数5人以内的可报教练员1人,6-10人的可报教练员2人,10以上的可报教练员3人。

2.未成年运动员以个人名义参赛的,须经监护人签字同意(须提供户口簿证明监护人关系)。

3.比赛规模总体上控制在200人左右,如果超过200人,将优先考虑参加过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精英赛(第一站)和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锦标赛的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原则上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特殊情况由组委会确定。

(二)种子队员设定原则上参考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精英赛(第一站)和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锦标赛成绩确定。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具体情况确定、调整种子。

(三)比赛由电脑自动抽签,不再另行组织抽签。

(四)组委会将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分组、分阶段或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的办法进行比赛。

(五)参赛队员遇连场可休息5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六)服装要求

见附件1。

(七)弃权

1.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每节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检录处报到。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检录迟到超过5分钟未到场,本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2.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无法继续参赛的运动员,须由教练或领队书面申请,经裁判长签名同意后交编排备案后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

3.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天内(含同一节内)参加两场以上比赛,赛前要求其中一场比赛弃权者(赛中因受伤病按正常弃权处理的除外),除该运动员被判该场比赛弃权外,该运动员在同一天内(含同一节内)不得参加其他比赛。

(八)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

(九)比赛用球:金威肯77。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不足3人参赛的组别,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并组或取消该组别比赛。

八、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链接已失效)。报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参赛免责声明》(附件2)等图片,经提交审核后方能通过报名。

2.比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3日。

3.报名时,赛区将按50元/人收取场地器材使用费,费用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代收,报到后由赛区出具相关票据。因参赛队伍或个人原因未参赛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报到

1.参赛人员于4月7日16:00前到赛区报到,报到地点:万盛经开区体育宾馆(万盛经开区滨江西路501号),报到联系人:田冶,联系电话:13996472981。

2.定于4月7日17:00在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5楼会议厅召开比赛联席会,安排比赛具体事宜,请教练、领队(个人运动员如未报领队、教练的,请监护人参加)准时参会。

九、2023年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U15-17(南方赛区)重庆市选拔规定

(一)重庆市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U15-17(南方赛区)正编运动员总人数16人(男女各8人,如全国比赛正编人数规定有所调整,则按调整的正编人数报名),且需2023年在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或备案(可赛前完善注册和备案手续)。

(二)取得往年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前三名的适龄运动员可直接代表我市参赛。

(三)取得本次精英赛各年龄组各单项冠军的运动员获得代表我市参加南方赛区比赛资格,如其不符合参加南方赛区比赛代表资格,参加南方赛区比赛资格按精英赛名次顺延。

(四)如上述第二条、第三条为同一人,南方赛区比赛参赛资格按精英赛名次顺延。

(五)如经精英赛选拔参加全国比赛的人数不足或人数多于16人,由市优秀运动队、市优秀运动队(渝北队)主(总)教练综合考虑运动员专项水平和身体素质水平择优确定正编参赛人员,其他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如计划报名参赛,按超编认定。

(六)参赛运动员需符合反兴奋剂工作规定。

(七)参赛经费按全国U15-17比赛有关要求执行。

十、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其他费用各队自理。

十一、裁判员

市体育局将选派仲裁,正、副裁判长,编排长、编排裁判员及一定数量的骨干临场裁判员,不足部分裁判员由赛事承办单位组织。

十二、其它

(一)取得本次精英赛前八名的运动员将具备参加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的基本条件(赛事的具体参赛资格等相关规定另行公布)。

(二)为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加重庆市体育局主办的所有赛事等处罚。

(三)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本赛事为非达等级赛事。

(五)赛事信息发布QQ群:657630131。各队可安排领队、教练员各1名入群沟通、了解比赛有关事宜。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于重庆市体育局。


附件:

1.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参赛运动员教练员服装要求

2.免责声明


附件1


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参赛

运动员教练员服装要求


参照2021年发布的“全国羽毛球比赛教练员、运动员比赛服装管理规定”,为规范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教练员、运动员服装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羽毛球赛场的整体形象和赛事规格,营造一个有利于运动员、教练员及广大观众的良好感官效果和赛事氛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运动员比赛服装要求

(一)比赛服装必须是运动短袖、运动短裤或短裙。

(二)参加男、女团体比赛时,同一参赛队的运动员应着颜色和款式相同的比赛服装。

(三)参加双打比赛的配对选手应着颜色和款式相同的比赛服装。

(四)参加混合双打的配对选手的比赛服装应颜色相同、款式相近。

(五)各参赛队(员)应至少备有两种以上不同色系且有明显颜色差异的比赛服装。

(六)比赛服装上的姓名、队名必须是印制的,字体“正楷”,比赛服上衣背面必须印有运动员名字(汉字)和参赛单位(代表队或学校)名称,运动员名字在上(字体高度为6cm-8cm,宽度在20cm-25cm),参赛单位名称在下(高度为6cm-8cm,宽度25cm-30cm),运动员姓名与代表队名称之间的行间距为1.5cm-2cm。文字应采用与上衣颜色形成明显对比的单一颜色。

二、教练员服装管理规定

(一)教练员在临场指导时,须穿着长裤,以及颜色简单的T恤杉、POLO衫、衬衫,不得穿样式、颜色夸张的服装,不得穿短裤、短裙、牛仔裤、拖鞋、凉鞋等非正式服装。

(二)不符合服装管理规定的教练员,不允许进行临场指导。

三、如参赛服装上印有广告应按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中广告规定执行。

四、上述服装要求解释权归赛事主委会。


附件2


免责声明


代表队名称(个人运动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队(本人)参加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精英赛第三站暨2023年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U15-17(南方赛区)选拔赛,保证服从比赛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运动员及其监护人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承诺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的运动负荷量,并具备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书;赛前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个人运动员)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监护人)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人员免责。


代表单位(签章):


区县体育部门(签章):


领队(教练、个人运动员监护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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