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与承办单位
比赛由重庆市体育局主办,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承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1年7月26—30日在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篮球馆举行。
三、参加单位
每个区县可报1支代表队参赛。所有参赛代表队必须经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报名材料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后方可组队。
四、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已完成注册的运动员。
(二)市优秀运动队选招运动员和中学生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三)不接受包含有来自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队报名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赛前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必须包括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为本次参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五、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7项)
男子团体、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团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青少年乙组(4项)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三)青少年丙组(2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青少年丁组(2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加办法
(一)各组别运动员年龄
甲组:16-18岁(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3-15岁(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11-12岁(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10岁以后(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人数
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4名。
(三)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导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的比赛服背面必须以汉字形式印制运动员姓名和代表队名称(姓名在上、队名在下),不得使用其他文字符号;双打配对选手必须着相同款式、颜色的服装,否则不允许上场比赛。若双方服装颜色、款式相同或相近,裁判员有权要求其中一方及时更换。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
(三)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分组、分阶段或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的办法进行。
(四)青少年组种子原则上按市六运会、2020年重庆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及往年市青少年锦标赛、精英赛成绩确定。特殊情况由竞委会根据运动员水平直接决定。
(五)丙、丁组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的运动员将进行身体素质测验。测试项目:20米×5往返跑、3分钟双摇跳绳、10次低重心跑。甲、乙组运动员不参加素质测试。
(六)单项赛: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选择参加2项。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出场顺序为(单、双、单),先胜两场为胜方,不再进行后面的比赛。如遇连场,运动员可休息不超过10分钟。团体赛至少有3名运动员参赛,两场单打必须由不同的两名运动员参赛,出场表人数不足3人,不得参加团体赛。
(七)弃权
1.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每节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检录处报到。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检录迟到超过5分钟未到场,本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2.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无法继续参赛的运动员,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裁判长签名同意后交编排备案后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
3.单项赛中,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天内(含同一节内)参加两场(项)以上比赛,赛前要求其中一场(项)比赛弃权者(赛中因受伤病按正常弃权处理的除外),除该运动员被判该场(项)比赛弃权外,该运动员在同一天内(含同一节内)不得参加其他比赛。
(八)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
(九)比赛用球:待定。
(十)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组别单项录取前八名;甲组团体录取前五名(第五名并列)。参赛人(对、队)数不足,按实有人(对、队)数录取。
(二)甲、乙组按比赛成绩录取名次。丙、丁组以身体素质、比赛成绩两项得分高低计算综合名次,若得分相等,比赛名次在前者名次列前。综合名次计算方法:总分=素质测验得分×40%+单项比赛成绩得分×60%。丙、丁组比赛成绩未进入前八名者不计综合名次。
(三)计分方法
1.各单项名次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甲组团体名次按13、11、10、9、6.5、6.5、6.5、6.5计分。
2.按各代表队在所有赛项名次得分之和分别录取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团体总分前六名颁发奖牌。如总分相等,以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所有名次都相等则以抽签方式排出名次。
九、报名和报到
(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报名网站:http://ymq.cqbmxt.cn (报名截止7月15日)。报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下五份资料的清晰图片:
1.第二代身份证;
2.在系统中报名后导出的报名表并加盖区县体育部门公章;
3.免责声明;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5.上学期文化成绩证明(由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二)报到时间见补充通知。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单位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所有人员抵达赛区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二)各参赛单位在前往赛区比赛前,应对运动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并严格各项纪律。赴赛区途中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包车等方式前往赛区。
(三)各参赛单位抵达赛区时应第一时间出示行程码、渝康码或疫苗接种证明,同时配合测量体温方可报到入住。青少年运动员无手机的,由家长或教练提前代为注册,报到时予以出示。
(四)各队领队、教练为本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本队参赛人员的身体状况,赛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十一、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其他费用各队自理。
十二、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三、其它
(一)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比赛开赛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予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二)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运动队及运动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三)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甲组比赛方能申报等级运动员称号:
1.同一小项至少6人(对、队)上场参赛。
2.团体赛的出场运动员(不少于出场两个团体赛)。
(五)联系方式:重庆市体育局竞技处 电话:61665152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
1.免责申明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