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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跆拳道冠军赛竞赛规程

日期: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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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与承办单位

比赛由重庆市体育局主办,荣昌区体育局承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10月15日至19日在安富陶艺实训基地举行。

三、参赛单位

所有参赛代表队必须经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方可组队,每个区县只可报一支参赛代表队。

四、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已完成注册的运动员。

(二)市优秀运动队选招运动员和中学生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三)不接受包含有来自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队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赛前30天内检查的心、脑电图等),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参赛单位需签署《运动员体检承诺书》,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五、竞赛项目

比赛仅设甲组。

男子甲组(9个级别):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女子甲组(9个级别):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3kg。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

15-17岁(20031月1日至200512月31日出生);

(二)报名人数

各队男女合计最大报名人数18人。每单位男女组别可分别任选两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

(三)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称量体重和参赛。

(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采用了三局两胜制。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三)运动员按规定年龄参赛,不能以小打大。不足3人报名参赛的级别,仍然进行比赛,不计成绩和名次

(四)比赛按级别称重,顺序由小级别至大级别依次进行。所有称重工作中将在2小时内完成。称重不合格,在称重时间结束前有1次补称机会。

(五)比赛使用电子护具。大会统一准备头盔、电子护身,电子脚套自备。自备脚套只能有四块感应芯片,并分别位于脚后跟、脚背、脚前掌、拇指根部外侧。同时男、女运动员还必须自备合身的护裆、护臂、护腿、护手套上场,否则不允许参赛。

()运动员只能穿着白色道服上场比赛。

(七)对临场指导教练员的要求

1.教练员须穿着规范的运动服、运动鞋上场指导,且上场时不允许使用手机。

2.必须为本队的报名教练员,否则比赛时将对该方运动员扣分。

3.运动员或其教练员拒绝服从主裁判员指令、拒绝执行比赛规则、无故离开指导席或有包括不恰当抗议行为在内的严重不良言行时,主裁判可视当时实际情况予以扣分、甚至判其“犯规败”。

八、录取名次、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各级别比赛名次录取前五名(第三、第五名并列),按13、11、9.5、9.5、6.5、6.5、6.5、6.5计分。

(二)团体总分

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级别中得分之和录取甲组单项团总分体奖前六名。如总分相等,以该组别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九、报名和报到

(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报名网站:www.cqbxzx.com/ydhbm (报名截止9月29日中午12:00)。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下六份资料的清晰图片:

1.第二代身份证;

2.在系统中报名后导出的报名表并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

3.免责声明;

4.疫情防控承诺书;

5.运动员体检承诺书;

6.运动员就读学校出具的上学期文化考试成证明。

(二)报到时间见补充通知。

十、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单位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健康。

(二)各参赛单位在前往赛区比赛前,应对运动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并严格各项纪律。赴赛区途中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包车等方式前往赛区。各队领队、教练为本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三)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一周内的健康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赛或参与工作。

(四)按照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参赛人员进驻赛区后,实施全封闭管理,全部入住大会指定酒店,并严格按照“酒店、赛场之间两点一线”的轨迹统一行动,减少人员流动及与外界接触,最大程度降低传染可能性,形成“防疫闭环”。

十一、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其他费用各队自理。

十二、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比赛开赛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予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

(二)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替代称重、傲慢无礼等行为的运动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三)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根据《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做好2017年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5)18号)精神,只有甲组个人赛且同级别至少6人上场参赛方可申报等级运动员称号。

(五)联系方式:重庆市体育局竞技处电话:61665152  传真:61665164

十四、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参赛免责声明

3.运动员体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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