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田径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和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重庆市丰都县文化旅游委员会
协办单位:丰都县青少年业余体校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11月7-10日,丰都县体育场。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
五、竞赛项目
(一)青年组
男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990/9.14)、400米栏(0.914/35)、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
女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840/8.50)、400米栏(0.762/35)、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二)少年组
男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914/9.14)、400米栏(0.840/35)、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女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762/8.50)、400米栏(0.762/35)、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三)少年乙组
男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914/8.70)、300米栏(0.762/35)、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女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762/8)、300米栏(0.762/35)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Kg)。
六、运动员资格
(一)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未达到健将以上运动员等级的田径运动员。属于各区县输送的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区县参赛,属于外省市运动员代表直属训练单位参赛。(直属训练单位不参与团体积分排名)
(二)参加区县及以上各级各类田径比赛并达到成绩标准者(附件1)。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半年内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领 队:各单位领队1人;
2.教练员:各组别可报教练员2人;
(二)报项
每组别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且只能报达到成绩标准(附件1)的小项(如年龄组别发生变化,以目前的实际年龄参加对应组别的比赛)。
(三)年龄规定
青 年 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少 年 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本次比赛运动员年龄按以上规定执行,不得以小顶大。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400米(含400米)以上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决赛,其他项目进行预、决赛。
(四)参赛人数8人及以下一组决赛;参赛人数3人(含3人)以下的项目不进行比赛(以检录时人数为准)。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组别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二)各组别团体录取前八名,按男、女单项个人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参赛运动员多于8人的参赛单位,只能以8名运动员单项个人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不计入团体总分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加*号注明)。如积分相等,按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三)不足8队或8人(含8队或8人)的比赛项目,按实有参赛队(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名次。
(四)破市青少年纪录加10分,在同一比赛中,连续多次破同一纪录者,只加一次破纪录分。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网上报名系统采用文骁软件网络版,开通时间为10月25日20:00前。报名系统须留直接负责运动员等级办理教练员的手机号码。请各参赛单位在网上报名时将报名材料整理为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网站进行审核,本次比赛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免责声明(见附件);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成绩证明。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比赛前一天10:00-15:00到赛区报到,16:00召开组委会和技术会,各参赛单位必须派一名领队或教练参加会议。
十一、经费
各队食宿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和“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裁判员
裁判长、主裁判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四、申诉
(一)各参赛单位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规则规定的申诉办法执行。
(二)各参赛单位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或教练签字后,交组委会竞赛组裁决,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十五、其它
参赛运动队如有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的,取消该运动员个人参赛成绩及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对该运动员及其主管教练员全市通报批评,其取得的名次由排名在后的运动员依次递补。
十六、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达标成绩标准
组别 |
项目 |
成绩 |
组别 |
项目 |
成绩 |
组别 |
项目 |
成绩 |
少年男子乙组 |
100米 |
0:12.31 |
少年男子组 |
100米 |
0:12.08 |
青年男子组 |
100米 |
0:11.90 |
200米 |
0:25.54 |
200米 |
0:24.97 |
200米 |
0:24.55 | |||
400米 |
0:57.07 |
400米 |
0:55.10 |
400米 |
0:54.93 | |||
800米 |
2:18.15 |
800米 |
2:16.64 |
800米 |
2:11.06 | |||
1500米 |
5:09.20 |
1500米 |
4:43.74 |
1500米 |
4:38.67 | |||
110米栏 |
0:17.80 |
110米栏 |
0:16.64 |
110米栏 |
0:16.65 | |||
300米栏 |
0:45.84 |
400米栏 |
1:03.23 |
400米栏 |
1:04.06 | |||
跳高 |
1.50 |
跳高 |
1.55 |
跳高 |
1.60 | |||
跳远 |
5.29 |
跳远 |
5.50 |
跳远 |
5.74 | |||
三级跳远 |
11.53 |
三级跳远 |
12.08 |
三级跳远 |
12.31 | |||
铅球 |
6.08 |
铅球 |
8.13 |
铅球 |
9.88 |
组别 |
项目 |
成绩 |
组别 |
项目 |
成绩 |
组别 |
项目 |
成绩 |
少年女子乙组 |
100米 |
13.69 |
少年女子组 |
100米 |
0:13.57 |
青年女子组 |
100米 |
0:13.46 |
200米 |
0:28.77 |
200米 |
0:28.55 |
200米 |
0:28.21 | |||
400米 |
1:05.83 |
400米 |
1:05.49 |
400米 |
1:05.31 | |||
800米 |
2:40.58 |
800米 |
2:36.37 |
800米 |
2:34.02 | |||
1500米 |
5:35.16 |
1500米 |
5:33.90 |
1500米 |
5:32.95 | |||
100米栏 |
0:17.35 |
100米栏 |
0:17.35 |
100米栏 |
0:17.55 | |||
300米栏 |
0:53.14 |
400米栏 |
1:14.99 |
400米栏 |
1:13.91 | |||
跳高 |
1.25 |
跳高 |
1.30 |
跳高 |
1.45 | |||
跳远 |
4.05 |
跳远 |
4.33 |
跳远 |
4.46 | |||
三级跳远 |
9.31 |
三级跳远 |
9.88 |
三级跳远 |
10.70 | |||
铅球 |
7.03 |
铅球 |
6.97 |
铅球 |
7.07 |
组别 |
项目 |
成绩 |
组别 |
项目 |
成绩 |
儿童男子组 |
100米 |
0:13.80 |
儿童女子组 |
100米 |
0:14.60 |
200米 |
0:28.06 |
200米 |
0:30.08 | ||
400米 |
1:04.74 |
400米 |
1:09.35 | ||
800米 |
2:31.31 |
800米 |
2:50.46 | ||
跳高 |
1.24 |
跳高 |
1.05 | ||
跳远 |
4.02 |
跳远 |
3.55 | ||
备注:儿童组未设项,仅作为达标成绩参考,按实际年龄参加对应组别比赛。 |
附件2:
2019年重庆市田径冠军赛参赛免责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动队
参加“2019年重庆市田径冠军赛”比赛,保证服从比赛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承诺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书;赛前本队所有运动员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人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人员免责。
教练员/领队签字: 单位:(盖章)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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